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水司)始建于1956年,隶属于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在职职工1361人。包头水司承担着包头市城区自来水的供应、销售、服务及管网维修维护工作。企业资产总额26亿元,用户在装水表99.2万块,市政供水管网长度约1900千米,综合供水能力达到61.6万立方米/日。目前,供水范围覆盖包头市青山区、昆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及石拐喜桂图新区。


  包头水司下设18个基层单位,分别负责城区供水区域内的抄表、收费和服务;管网维护、抢修和检漏;供水系统的适时补压;水表校验、检定;违章用水查处;市政工程(二次供水)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供水设备、设施维护保障;水质监测等工作。


  包头水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政府放心、客户满意”的企业宗旨,坚持“安全供水、诚信服务”的企业使命,践行“包容诚信、水润万家”的企业核心价值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企业改革,优化管理模式,不断提升供水保障和服务能力,持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实现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力打造包头供水智慧水务平台;再造“获得用水”流程,打造一流服务团队,全力优化供水营商环境;坚持互联网+供水”模式,持续推进手机抄表管理模式,实现水费交纳方式网络渠道全覆盖,为建设繁荣昌盛、欣欣向荣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包头提供坚强的供水保障和优质的供水服务。


  成功加入中国供水服务促进联盟,是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和国际水协会员单位,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中国供水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自治区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公司多次蝉联“中国水业最具社会责任服务企业”称号,连续荣获“全国优秀水利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自治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自治区诚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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